貨櫃裝拆貨注意事項:VGM 規定、裝櫃七原則與吊運安全
發佈於 2025年6月14日|更新於 2026年8月17日|閱讀時間約 13 分鐘
一分鐘掌握重點
裝拆貨要同時處理三件事:法定要求、貨物安全、人身安全。
法定方面最關鍵的是 VGM(核實貨櫃總重量):根據《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》(SOLAS)第六章的修訂,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全球生效,付運人須核實載貨貨櫃的總重量並在裝運單據上載明;若未載明而船長及碼頭代表亦未收到,貨櫃不得裝上船——即業界所稱「無 VGM,不裝船」。
貨物安全的核心是重量分佈與固定:重貨置底、沿櫃長平均分佈、填滿空隙、適當綁紮。人身安全的核心是PPE 與開門程序:安全帽、反光衣、防護手套、安全鞋,開櫃門時站於側面而非正前方。
最後一項最容易被省略卻最重要:逐件清點並拍照。事後才發現短件,幾乎無法追溯責任。
VGM 核實總重量規定
這是原本很多裝櫃指南都會漏掉、但實際上有法定後果的一環。
VGM 即核實貨櫃總重量(Verified Gross Mass),指載貨貨櫃經核實的總重量。計算範圍包括:貨物實際重量、包裝材料(紙箱、膠膜)、固定與墊料(木卡板、防撞氣袋、綁帶),以及貨櫃本身的皮重(Tare Weight)。
國際海事組織修訂 SOLAS 第六章 A 部第 2 條,要求載貨貨櫃在裝船前必須核實總重量,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作為全球規定生效。核心原則是「無 VGM,不裝船」:付運人須驗證貨櫃總重量、須確保裝運單據已載明經驗證的總重量;若裝運單據未載明,而船長及碼頭代表亦未收到核實總重量,該貨櫃不得裝上船。
兩種認可方法
| 方法 | 做法 | 適合 |
|---|---|---|
| 方法一:整櫃秤重 | 使用認可的秤重設備,對每個已裝填貨櫃進行秤重 | 能就近使用地磅或認可秤重服務的個案 |
| 方法二:分項相加 | 按海事處批准的認可程序,把貨櫃內所有包裝和貨物(包括卡板、襯墊及其他繫固物料)秤重後,加上貨櫃皮重量得出總和 | 工廠或倉庫內逐件秤重、包裝規格穩定的個案 |
SOLAS 禁止付運人以「目測」或「估計」方式申報重量,並要求使用經主管機關認證及定期校準的設備。
誤差容限
| VGM ≤ 10 噸 | 容限 ±0.5 噸 |
|---|---|
| VGM > 10 噸 | 容限 ±5% |
兩個實務要點:一、如貨櫃內含多於一名付運人的貨物(拼櫃),負責集併、封櫃並交付承運人的一方須負責核實貨櫃重量,包括所裝入的卡板、襯墊及其他繫固物料。二、船公司通常設有 VGM 提交截止時間,且交櫃文件上顯示的毛重須與重量申報一致;未按時提交或資料不符,貨櫃可能不獲配載,相關費用由付運人承擔。
裝貨前準備清單
裝櫃出問題,八成源於準備不足。以下逐項核對。
- 檢查櫃身 — 櫃底乾爽、無穿孔破損、無異味或化學殘留;櫃頂無凹陷積水;門膠條完好。
- 記錄櫃號與皮重 — 皮重通常標示於櫃門,是計算 VGM 的必要資料。
- 核對裝箱單 — 件數、品項、嘜頭、重量逐項對照,按目的地或訂單分類。
- 計算總重 — 確認貨物重量不超出貨櫃載重上限,並預先計算 VGM。
- 備妥物料 — 卡板、綁帶、充氣袋、防滑墊、防潮膜、乾燥劑、墊木。
- 確認設備與人手 — 叉車噸位是否足夠、操作人員是否具資格、人手是否充足。
- 確認場地 — 地面平整、通道暢通、有足夠迴旋與開門空間。
- 規劃裝載次序 — 按卸貨次序反向裝載(最後卸的先入櫃)。
裝櫃七大原則
1重量分佈要平均
重貨置底、輕貨在上,並沿櫃長平均分佈。最常見的錯誤是把所有重貨集中在櫃門一端(方便先裝),結果拖運時後軸嚴重超重。
2不可超出載重與軸重上限
兩層限制都要滿足:貨櫃本身的載重上限(20GP 約 28,200 公斤、40GP 約 28,800 公斤、45HQ 約 27,800 公斤),以及車輛的許可總重與車軸重量限制。前者由船公司規格決定,後者由法例規管。
3避免單點集中荷載
貨櫃木地板能承受的是分散荷載。機件、石材、鋼卷這類重件若直接落在小面積上,可能壓穿地板。應以卡板、墊木或鋼板分散受力。
4填充空隙防止移位
海運與陸運的震動會令貨物移位,撞擊力足以壓毀紙箱貨。用充氣袋、紙板蜂巢、氣泡膜或木墊填滿空隙——尤其櫃門一側與貨物之間的縫隙。
5適當綁紮固定
重件、高疊貨物、圓柱狀貨物必須綁紮。利用貨櫃內壁的繫固點固定,並注意綁帶的額定拉力是否足夠。注意:綁帶、墊木等繫固物料的重量須計入 VGM。
6防潮處理
櫃內凝結水(俗稱貨櫃雨)在香港夏季相當常見。以卡板墊高貨物、避免貼牆堆放、加乾燥劑、紙箱貨包防潮膜。電子產品、文件、木製品尤其需要。
7門口區域預留與規劃
門口不應堆放不穩或高疊的貨物,因為開門時最容易倒塌。同時按卸貨次序反向裝載——最先要卸的放在門口,可省下大量現場時間。
重量分佈與軸重
這一點值得單獨說明,因為它同時涉及安全與合法性。
貨物在櫃內的位置會改變拖頭與拖架各車軸的受力分佈。即使貨櫃總重未超載,重量集中在一端仍可能導致個別車軸超出許可重量。貨車的許可車輛總重及最高許可車軸重量會在車輛牌照內說明,或髹在車身兩邊;掛接式車輛另按內軸距指明最高組合式車輛總重。
| 錯誤做法 | 後果 | 正確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重貨全部集中門口一端 | 後軸超重、行車不穩、剎車距離增加 | 重貨沿櫃長平均分佈 |
| 重貨全部集中前端 | 拖架前部與拖頭受力過大 | 前後對稱擺放 |
| 左右嚴重不對稱 | 轉彎時傾側風險增加 | 左右重量盡量均衡 |
| 重件直接落地無墊 | 壓穿木地板,貨損及賠償 | 以卡板或墊木分散受力 |
| 重貨放在輕貨之上 | 壓毀下層貨物 | 重貨置底、輕貨在上 |
重貨的正解通常不是「小心裝」,而是換櫃型。40 呎櫃容積約為 20 呎櫃兩倍,但載重上限只多約兩成;石材、鋼材、機件這類貨物用 20 呎櫃分櫃處理,往往既安全又更省。詳見20呎與40呎貨櫃有何分別。
裝貨七步流程
第一步:檢查貨櫃狀況
確認櫃底乾爽、無破損穿孔、無異味,門膠條完好,並記錄櫃號與皮重。不合格應即時要求換櫃。
第二步:核對裝箱單與貨物
按裝箱單清點件數、核對嘜頭,按目的地或訂單分類擺放待裝。
第三步:計算重量與規劃裝載圖
確認總重不超櫃載重上限,計算 VGM,並規劃重貨位置與堆疊層數。
第四步:準備物料與設備
備妥卡板、綁帶、充氣袋、防潮膜與墊木,確認叉車噸位及人手到位。
第五步:按序裝載
重貨置底、平均分佈,按卸貨次序反向裝載,逐層填充空隙。
第六步:固定與檢查
以綁帶固定重件與高疊貨物,檢查門口區域是否穩固,確認無鬆動貨物。
第七步:封櫃與記錄
上封條並記錄封條號、拍照留檔(櫃內裝載狀況、封條、櫃號牌),並依規定提交核實總重量資料。
拆貨安全與程序
拆貨的風險比裝貨高,因為你不知道貨物在途中移位成什麼狀態。
個人防護裝備
處理貨櫃時必須使用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,包括安全帽、反光衣、防護手套及安全鞋;如需在貨櫃頂工作,亦必須佩戴安全帶並繫於穩固位置。在貨櫃裝卸場範圍內,工人必須配戴安全帽。
開櫃門的正確程序
- 確認貨櫃已妥善停放並固定,防止卸貨過程中移動。
- 核對櫃號與封條號,拍照後才剪開封條。
- 觀察櫃門有無異常外凸——這是內部貨物已靠向門的訊號。
- 開門時人員站於門的側面,不要站在正前方。
- 緩慢開啟,先評估貨物狀態,再決定卸貨方式。
- 若貨物已傾斜或倒塌,先穩固再處理,切勿貿然抽取。
卸貨作業要點
- 通道保持暢通,不要在櫃門口堆積貨物阻擋退路。
- 叉車作業時人員不應在貨叉行進路線上或櫃內狹窄處逗留。
- 逐件清點,發現破損或短溢即時拍照並通知相關方。
- 櫃內光線不足時應加設照明,避免踏空或碰撞。
- 發現貨櫃有損毀,應立刻報告主管,確定是否仍適合進行裝卸。
吊運安全守則
如需以吊機處理貨櫃(例如工地送櫃、貨櫃吊放就位),以下是勞工處及業界指引的核心要求。
| 要求 | 說明 |
|---|---|
| 先鬆開鎖具 | 處理貨櫃前應確保把貨櫃繫穩於拖架上的鎖已完全鬆開,以便進行處理作業 |
| 確定實際重量 | 應確定所有貨櫃的實際重量;如重量超逾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負荷,便不應處理 |
| 選擇合適設備 | 應選擇合適吊運負荷物的設備及方法,以確保安全處理貨櫃 |
| 每次只吊一個櫃 | 每部起重裝置每次應只處理一個貨櫃 |
| 鋁貨櫃必用吊架 | 裝卸已載貨的鋁貨櫃必須使用貨櫃吊架,以防出現「摺櫃」意外;其他情況亦應盡可能使用吊架 |
| 四腳吊索要求 | 四條吊索必須是一整套(長度與結構一致);吊鈎應由內向外鈎進貨櫃四角,四角均必須鈎好 |
| 放下後才鎖固 | 放下貨櫃後,應先檢查貨櫃是否已與吊索或吊架分離,才可將貨櫃鎖緊 |
不要臨場改方案:若現場發現貨櫃重量超出吊機額定負荷、或吊具規格不符,正確做法是停止作業並重新安排,而不是「小心一點試吊」。摺櫃、吊索脫鈎、貨櫃墜落都是嚴重事故。
安全訓練要求
香港對貨櫃處理作業設有強制性基本安全訓練課程(貨櫃處理作業),從業員須完成相關訓練。勞工處另備有多份實務指引,包括《貨櫃場內機械處理安全工作守則》及《貨櫃搬運及倉庫業》相關資料,可供業界免費索取或於網上查閱。
對貨主的實際意義:如你委託第三方在自己場地進行裝拆貨,應確認相關人員具備適當訓練與裝備。安全責任在事故發生後很難事後劃分,事前確認成本低得多。
效率提升方法
裝拆貨的時間直接關係到等候費,因為車輛必須在場等候。
- 預先做好裝拆貨清單與分工 — 誰負責清點、誰操作叉車、誰記錄,事前定好。
- 按卸貨次序反向裝載 — 一個規劃動作,能省下現場翻找的大量時間。
- 集中處理同區貨物 — 批量安排在同一時段,減少多次提送櫃的等候。
- 與車隊協調到場時間 — 確保貨櫃抵達時人員與設備已就緒,而不是車到才開始找人。
- 散貨先上卡板 — 卡板貨可用叉車,處理速度是散裝人手搬運的數倍。
- 預備充足物料 — 中途才發現綁帶或充氣袋不夠,整組人要停下來等。
- 需要分貨時考慮車場過貨 — 一批貨要送多個點,在車場過貨分好再派,通常比拖著整櫃走多個點更快。
常見問題與應對
| 問題 | 應對 |
|---|---|
| 件數不符 | 卸貨當時逐件清點、即時拍照、通知相關方、在交接文件註明;保留封條紀錄證明途中未被開啟 |
| 包裝破損 | 拍照記錄破損位置與程度,評估貨物本身是否受損,按合約及保險程序處理 |
| 貨櫃空間不足 | 重新規劃堆疊;必要時加租一個櫃或改用較大櫃型;切勿硬塞導致無法關門 |
| 超出載重上限 | 分櫃處理,或改用 20 呎櫃分載重貨;不可勉強上路 |
| 櫃內有積水或霉味 | 要求換櫃;已裝貨則需評估貨損並考慮過貨 |
| 貨物在櫃內倒塌 | 先穩固再處理,切勿抽取底層貨物;必要時安排額外人手 |
| 需要緊急重新分裝 | 安排在車場進行過貨,同場完成分貨與重裝 |
| VGM 資料未及提交 | 盡快按方法一或方法二取得數據並提交;逾期可能不獲配載,費用由付運人承擔 |
清點與紀錄
這一節內容最少,但價值最高。裝拆貨的所有爭議,最後都回到「有沒有紀錄」。
- 裝櫃前 — 拍空櫃內部四角、地板、櫃頂、門膠條;記錄櫃號與皮重。
- 裝櫃中 — 拍每層裝載狀況,特別是重貨位置與固定方式。
- 裝櫃後 — 拍滿櫃狀況、封條(號碼可讀)、櫃號牌。
- 拆櫃前 — 拍封條與櫃號,確認與文件一致後才剪封。
- 拆櫃中 — 按裝箱單逐件清點並簽收;破損即時拍照。
- 文件 — 保留裝箱單、封條紀錄、清點結果與 VGM 申報,至少保存至貨款結清及索賠期屆滿。
相關術語
- VGM(核實貨櫃總重量)
- 載貨貨櫃經核實的總重量,包括貨物、包裝、卡板、襯墊、繫固物料及貨櫃皮重。
- 皮重(Tare Weight)
- 空貨櫃本身的重量,通常標示於櫃門。
- 裝箱單(Packing List)
- 列明貨物品項、件數、重量及包裝的清單,是清點基準。
- 充氣袋(Dunnage Bag)
- 置於貨物之間充氣以填滿空隙、防止移位的袋狀墊料。
- 繫固物料
- 綁帶、墊木、防滑墊等固定貨物的物料,其重量須計入 VGM。
- 凝結水(貨櫃雨)
- 密閉貨櫃內因溫差形成並滴落的水珠。
- 貨櫃吊架(Spreader)
- 吊運貨櫃的專用吊具,扣住貨櫃四角吊起。
- 摺櫃
- 吊運方式不當導致貨櫃結構壓折變形的意外,載貨鋁貨櫃風險尤高。
- 過貨(Cross-stuffing)
- 把貨物由一個貨櫃卸出後裝入另一個貨櫃的作業。
常見問題
什麼是 VGM?由誰負責?
VGM 即核實貨櫃總重量,包括貨物、包裝、卡板與襯墊等繫固物料及貨櫃皮重。SOLAS 第六章的修訂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全球生效,付運人須取得並在裝運單據上載明;未載明且船長與碼頭代表未收到者,貨櫃不得裝上船。拼櫃情況下,負責集併、封櫃並交付承運人的一方須負責核實。
VGM 有哪兩種方法?誤差容限多少?
方法一是以認可秤重設備對整個已裝填貨櫃秤重;方法二是按海事處批准的認可程序,把所有包裝、貨物、卡板、襯墊及繫固物料分別秤重後加上櫃皮重。誤差容限為:VGM 不超過 10 噸者 ±0.5 噸;超過 10 噸者 ±5%。SOLAS 禁止以目測或估計方式申報。
裝櫃時重量應該怎樣分佈?
重貨置底、輕貨在上;沿櫃長平均分佈,不要集中在一端;左右盡量對稱;重件以卡板或墊木分散受力,避免壓穿木地板。40 呎及 45 呎櫃長度較長,前後失衡更易造成軸重超標。
拆貨需要什麼個人防護裝備?
安全帽、反光衣、防護手套及安全鞋;如需在貨櫃頂工作,須佩戴安全帶並繫於穩固位置。在貨櫃裝卸場範圍內,工人必須配戴安全帽。
吊運貨櫃有什麼安全要求?
處理前應確保繫穩於拖架的鎖已完全鬆開,並確定貨櫃實際重量;重量超逾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負荷者不應處理。每部起重裝置每次只處理一個貨櫃;載貨鋁貨櫃必須使用貨櫃吊架以防摺櫃;使用四腳吊索時四條須為一整套,吊鈎由內向外鈎進四角且四角均須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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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說明:核實貨櫃總重量(VGM)的規定、兩種核實方法及誤差容限,引自香港海事處《在香港境內的載貨集裝箱總重量驗證指引》及相關簡介資料,以及國際海事組織對《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》(SOLAS)第六章的修訂;貨櫃吊運及裝卸安全要求引自勞工處《貨櫃場內機械處理安全工作守則》、強制性基本安全訓練課程(貨櫃處理作業)輔助學習資料及業界安全指引;車輛載重及軸重規定引自運輸署公開資料。所有法定要求以官方最新公佈為準,本文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安全或法律意見。